[环球网报道]据台湾“中央社”5月29日报道,台湾艺人王大陆被爆出曾通过友人找警察查“闪兵集团”主要嫌疑人个人资料,另找黑道查询他人个人资料帮女友讨债,王大陆与女友一审被依违反台“个人资料保护法”各判刑6个月。中时新闻网称,新北地检署认为,王大陆与女友阙沐轩有罪部分量刑过轻,已全案提起上诉。此外,王大陆、阙沐轩认为判决内容与事实不符,也曾表示将提起上诉。
王大陆 资料图 图源:台湾中时新闻网
台湾“中央社”报道称,全案因由,王大陆涉花360万元新台币(约合77.74万元人民币)找“闪兵集团”主要嫌疑人陈志明安排躲兵役,但陈志明因他案被逮捕失联,王大陆以为被诈骗,因此寻求友人游某协助。游某去年2月联络时任台北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队侦三队代理队长刘居荣,刘居荣涉以不实事由登入警政系统查询陈志明个人资料,并泄露给王大陆。
另外,王大陆女友阙沐轩被潘姓男子诈骗,因潘某入监服刑,王大陆、阙沐轩与游某2024年成立群组欲向潘某家属讨债;游某委托“四海帮”陈姓男子帮忙,陈某再找人至潘某家属住处及去电讨债。
新北地方法院今年4月22日一审宣判,认为王大陆与阙沐轩找黑道查询潘某个人资料讨债违反“个人资料保护法”,各判6个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罚金(以罚金代替刑罚)。至于王大陆查找陈志明个人资料,法官认为,仅单纯侵害其个人资讯隐私权,并未追求损害其他利益,无刑罚必要,此部分判无罪。
中时新闻网等台媒报道称,新北地检署认为王大陆与阙沐轩未坦承犯罪,量刑过轻,判决违背经验、论理法则,已对王大陆、阙沐轩等6名被告全部提起上诉。另外,针对无罪部分,检方认为法院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有违误,同样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