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增值税新政元旦起执行——
新快报讯 记者何璐诗报道 12月3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的公告》,对个人销售住房涉及的增值税政策作出重要调整。
根据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个人(不含个体工商户中的一般纳税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增值税征收率由原来的5%下调至3%,按全额计征;而个人销售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免征增值税。对于2026年1月1日前尚未申报缴纳增值税的个人住房销售行为,如符合本公告规定,也可按新政策执行。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指出,这项政策是房地产领域的一项关键性调整,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加快去库存。“以一套售价100万元、持有不满两年的住房为例,原政策下需缴纳5%的增值税,即5万元;新政策实施后,按3%征收,仅需3万元,直接减少税费2万元,显著降低了卖方的交易成本。”严跃进说。
对于购房者而言,这一调整也有积极影响。严跃进表示,过去部分次新房项目的增值税成本常被转嫁给买家,如今随着卖方税负减轻,此类成本转嫁的可能性将明显降低。“从宏观角度看通过降低二手房出售成本,能够促进二手房市场的活跃,进而带动新房销售,此良性循环将推动整个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