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姚小民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姚小民先生自2019年5月17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连续任职时间已满6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姚小民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姚小民先生辞职后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改选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姚小民先生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应职责。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尽快完成新任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补选工作。
姚小民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及经验,勤勉尽责、独立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为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发展发挥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谨向姚小民先生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