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辞职的公告(更新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金娜艳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金娜艳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金娜艳女士任职财务总监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一、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姓名离任职务离任时间原定任期到期日离任原因是否继续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具体职务(如适用)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金娜艳财务总监2025年5月15日2027年4月22日个人原因否不适用否(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金娜艳女士已按照公司离职管理制度做好交接工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金娜艳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新任财务总监的聘任工作。
二、其他
金娜艳女士将基于诚信原则完成涉及公司的未尽事宜,保守公司秘密,履行与公司约定的各项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