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拓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西宁之一致行动人新乡市伊沃斯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沃斯”)的减持情况。
2025年2月20日,拓新药业曾披露伊沃斯《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随后,在2025年3月14日至2025年5月15日期间,伊沃斯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131.2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4% 。
此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西宁及其一致行动人伊沃斯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29.84%减少至28.80%,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具体来看,变动前,杨西宁持有3445.565万股,占总股本27.23%,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861.3913万股,有限售条件股份2584.1737万股;伊沃斯持有330万股,占总股本2.61%,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二者合计持有3775.565万股,占总股本29.84%。变动后,杨西宁持股数量不变,伊沃斯持有198.72万股,占总股本1.57%,二者合计持有3644.285万股,占总股本28.80%。
本次减持是伊沃斯履行此前作出的减持计划。公司于2025年2月20日发布的减持计划显示,伊沃斯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3月14日 - 2025年6月13日),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330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61%,并需遵守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的要求。截至5月15日,此次减持未发现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情况。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本文为AI大模型基于第三方数据库自动发布,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股、评论、预测、图表、指标、理论、任何形式的表述等)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受限于第三方数据库质量等问题,我们无法对数据的真实性及完整性进行分辨或核验,因此本文内容可能出现不准确、不完整、误导性的内容或信息,具体以公司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
点击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