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厦股份:关于独立董事任期满六年辞职的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任期满六年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独立董事刘晓一先生、王维安先生、傅黎瑛女士递交的辞职报告。刘晓一先生、王维安先生、傅黎瑛女士自2019年5月17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6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关于独立董事连续任职年限的规定,刘晓一先生、王维安先生、傅黎瑛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晓一先生、王维安先生、傅黎瑛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鉴于刘晓一先生、王维安先生、傅黎瑛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比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且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刘晓一先生、王维安先生、傅黎瑛女士在公司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仍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

公司正在有序推进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事宜,目前已有确定的独立董事候补人选,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新任独立董事的选举程序。

刘晓一先生、王维安先生、傅黎瑛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刘晓一先生、王维安先生、傅黎瑛女士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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